大案刑辩 | 河北邯郸石某某等涉恶案“首要分子”成功去恶
文/李二权
2021年冬,大案刑辩团队承接了一起河北邯郸“涉恶”案,为“恶势力犯罪团伙首要分子”石某某辩护。
2017年,邯郸市政府对下辖某区域征迁,石某某作为该区域村支书依法组织拆迁,后拆迁工作组与村内“钉子户”产生纠纷。镇政府与“钉子户”达成协商,并对其损失进行超额补偿,案结事了。4年后,邯郸市公安“旧事重提”,以拆迁纠纷为标志认定石某某“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并成立专案组向社会发布犯罪线索征集通告,石某某被列为“恶势力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案件形势严峻,办案难度极大。
案发后,家属紧急赶赴北京,找到肖之娥律师面谈并确认委托。经团队整体研判,认为当事人石某某明显无罪。肖之娥、李二权等组成辩护团队,在徐昕老师的指导下迅速开展工作。
介入案件后,辩护人几番争取,直接与专案组负责人进行了交涉。据悉,该负责人系河北省扫黑专家,面对辩护人时也“志在必得”。对此,辩护人详细阐述法律意见并多次交涉,后提交撤案法律意见及取保候审申请书,同时向检察院提交不批捕法律意见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等法律意见。
2022年2月底,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新一轮疫情爆发,阅卷、会见等工作均受阻,办理难度增大。辩护人克服困难,坚持与检方线上、线下多方式沟通,并多次提交法律意见。
2022年4月,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石某某原被公安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首要分子”,经过团队辩护,石某某被成功去“恶”,同时也去掉了部分涉嫌犯罪事实,仅剩一起较轻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事实。
而同案其他人,仍被以“恶势力犯罪团伙”起诉至法院——当初未委托我们推荐的律师、组建辩护团队,是主要原因,也是当事人及家属永远的遗憾。
在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大背景下,在市级专案组及扫黑专家的推动下,成功去恶并打掉部分犯罪事实,这样的辩护成果来之不易。这不仅需要辩护律师的竭力辩护,也需要当事人家属的果断委托及信任,同时也感谢公诉机关及承办检察官坚守了法律底线。
这几年大案刑辩团队介入的若干涉黑恶案件,基本都得到了公正或相对妥善的解决。例如:
临汾案,拿掉了涉黑,最终撤案,全案无罪;
新疆百商案,沟通效果好,量刑低,各方满意;
包头/乌海案,从对抗激烈到改变管辖后协商解决;
阜阳葛林林案,二审唯一改判的上诉人,拿掉8个罪名;
阜阳马莉娟案,一审判无期,二审改为24年,保住了十多亿财产;
曲靖案,审查起诉阶段摘黑,一审改变管辖,最终通过谈判,实现了刑期大幅降低;
遵义张某案,在仅有律师一根“柱子”的情况下,经20天的庭前会议、庭审,最终通过沟通基本实现了案件的相对妥善解决,除被关死的第一被告人财产处理待定外,全案财产均认定为合法;
铜鼓案,整体上协商解决,其中我们辩护的一位被告人实现了去黑、缓刑;
贵州大方案,经百天辩护,七人宣判时走出了被关押530多天的看守所,其他村民刑期也全部减半;
商丘案,何智娟等律师介入后,发现一审法院作出了两份不同的判决书,以及侦查人员刑讯逼供,促使案件发回重审,她的当事人在重审阶段取保。
吉林杨炳某等案,审查起诉阶段去黑;
福建郑龙江、谢永平等案,二审发回,后一审轻判解决,《无罪辩护》第2章写了一段;
……
推荐给律师同行的涉黑恶案件,也大多得到了相对妥善的解决……
专业极致、适度勇敢、高度智慧,大案刑辩团队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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